專利審查時間

   序號

事項類別

處理期間

1

發明申請案初審(申請實體審查)

18個月

2

發明提早公開

8個月

3

發明申請優先審查

10個月

4

電機、化工類案件再審查

15個月

5

機械、日用品類案件再審查

12個月

6

特許實施發明專利權

24個月

7

廢止特許實施發明專利權

18個月

8

發明專利權特許實施補償金之核定

6個月

9

延長發明專利權

12個月

10

新型申請案

6個月

11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12個月

12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有非專利權人為商業上實施)

6個月

13

設計專利申請案初審

12個月

14

設計專利聯合案初審

16個月

15

設計專利申請案再審查

12個月

16

設計專利聯合案再審查

16個月

17

異議案件

10個月

18

舉發案件

12個月

19

舉發案件優先審查

6個月

20

更正申請專利範圍、說明書、圖式、圖說

6個月

21

專利權分割(新法施行後即無此項)

3個月